进口阀门

调节阀

减压阀

电磁阀

进口蒸汽减压阀


进口氮气减压阀


进口氩气减压阀


进口氢气减压阀


进口氧气减压阀


进口高压减压阀


进口二氧化碳减压阀


进口气体减压阀


进口天然气减压阀


进口供水减压阀


进口水用减压阀


进口高压气体减压阀


进口天然气防冻减压阀


进口双级减压阀


进口氨气减压阀


进口超微压减压阀


进口低温减压阀


进口空气减压阀


进口减温减压装置


进口油用减压阀


进口卫生级减压阀


进口液氧液氮减压阀


进口小流量减压阀


进口丙烯减压阀


进口液体减压阀


进口实验室仪器减压阀


进口可调式减压阀


进口高灵敏度减压阀


进口不锈钢减压阀


杨主任一对一咨询:13836163761

江苏丁蓓兰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分享到:
点击次数:1064 更新时间:2019年01月26日14:18:43 打印此页 关闭
2016年10月23日至24日,被告人丁蓓兰先后3次在本市姑苏区庙堂巷某号等地向王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共计5.78克。2016年10月24日下午,被告人丁蓓兰在其暂住地本市姑苏区庙堂巷某号被民警抓获,民警当场查获甲基苯丙胺6包,共计19.5克。为证实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当庭提供了证据,认为被告人丁蓓兰多次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数量达25.28克,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款的规定,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丁蓓兰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丁蓓兰当庭表示无异议,并且自愿认罪。
经审理查明:1.2016年10月23日晚,被告人丁蓓兰在本市姑苏区养育巷克莉斯汀面包店门口,以人民币350元的价格向王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0.7克。
2.2016年10月24日上午,被告人丁蓓兰在本市吴中区龙西路香雪海饭店附近,以人民币400元的价格向王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0.8克。
3.2016年10月24日下午,被告人丁蓓兰在本市姑苏区庙堂巷某号其暂住处,以人民币1500元的价格向王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4.28克,随后被民警抓获。民警在被告人丁蓓兰暂住地查获6袋疑似毒品的白色晶体,经鉴定,6袋白色晶体净重共计19.5克,从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上述毒品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收缴。
上一条:苏州李刚容留他人吸毒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下一条:陈某甲等赌博罪一审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