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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阀

减压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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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胡某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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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365 更新时间:2019年05月23日10:22:42 打印此页 关闭

哈尔滨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杨昌盛律师http://www.hebxingshilaw.com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2月起,被告人胡某在本市白云区石井街凰岗村广大鞋城二期#档某鞋业,存储、销售假冒“NIKE”、“CONVERSE”、“adidas”等注册商标的鞋子。8月30日,公安人员在上址抓获胡某,并当场缴获“adidas”牌鞋子705双,“NIKE”牌鞋子306双,“REEBOK”牌鞋子216双;在胡某承租的仓库石井街凰岗旺岗鞋业3楼C-06档、4楼D-09档、5楼E-05、06、08档共缴获“adidas”牌鞋子3721双,“CONVERSE”牌鞋子847双,“REEBOK”牌鞋子182双。经鉴定,缴获的鞋子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其中3946双共价值人民币3304365元。

根据上述事实,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胡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应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刑事责任;胡某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胡某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建议对其在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二个月间量刑,并处罚金。提请法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胡某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及定性无异议,表示自己因为文化程度低不懂法而卖假鞋,现深感悔过,请求法庭考虑其患有高血压、骨质增生等疾病,对其从宽处理。

哈尔滨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杨昌盛律师http://www.hebxingshi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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