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阀门

调节阀

减压阀

电磁阀

进口蒸汽减压阀


进口氮气减压阀


进口氩气减压阀


进口氢气减压阀


进口氧气减压阀


进口高压减压阀


进口二氧化碳减压阀


进口气体减压阀


进口天然气减压阀


进口供水减压阀


进口水用减压阀


进口高压气体减压阀


进口天然气防冻减压阀


进口双级减压阀


进口氨气减压阀


进口超微压减压阀


进口低温减压阀


进口空气减压阀


进口减温减压装置


进口油用减压阀


进口卫生级减压阀


进口液氧液氮减压阀


进口小流量减压阀


进口丙烯减压阀


进口液体减压阀


进口实验室仪器减压阀


进口可调式减压阀


进口高灵敏度减压阀


进口不锈钢减压阀


杨主任一对一咨询:13836163761

哈尔滨寻衅滋事罪李某一审刑事判决书

分享到:
点击次数:1062 更新时间:2019年08月19日10:21:51 打印此页 关闭

哈尔滨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杨昌盛律师http://www.hebxingshilaw.com

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6月21日23时许,郭某某(已判刑)驾驶灰色本田车行至庆安县南二道街与宾馆交叉路口东侧,与张某某驾驶的自卸货车会车时,因张某某驾驶的车辆占道压线及灯光过强而产生不满,随后驾车尾随张某某至庆安县丽家花园建筑工地,郭某某打电话找来被告人李某及马某某(已判刑)、曲某某(已判刑)等人,对张某某进行殴打,并将张某某驾驶的自卸货车及苹果手机砸坏。

庆安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车辆及手机损失总价值为5,680.00元。

案发后,被告人李某及马某某、曲某某、郭某某的亲属与车主赵某某达成赔偿协议,赔偿车主经济损失100,000.00元,并取得车主的谅解。

2018年2月1日,被告人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为证明上述事实,当庭向法庭宣读出示了相关证据,证实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的事实。

建议对被告人李某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人李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无异议。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随意殴打他人,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成立,应予支持。

案发后,被告人李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被告人李某的亲属对车主的经济损失进行了赔偿,取得车主的谅解。

鉴于上述情节,可依法对被告人从轻予以处罚。

经庆安县司法局调查评估,被告人李某平时表现良好,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可判处缓刑。

根据案件的情节、危害程度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三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哈尔滨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杨昌盛律师http://www.hebxingshilaw.com

上一条:哈尔滨井某某寻衅滋事罪律师一审刑事判决书 下一条:赵某哈尔滨市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骗取他人钱财一案